您好,欢迎光临东莞市蓬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!

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欢迎来电洽谈

马先生:13926864986
宋女士:18128022385

热门搜索:东莞代理进出口东莞出口退税 smt贴片机进出口 注塑机进出口 数控机床进出口 新旧设备进出口   越南专线
高级搜索:

联系我们Customers

东莞市蓬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

东莞市鹏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马先生

手机:13926864986

联系人:宋婉林

手机:181 2802 2385

电话:0769-83016033

E-mail:dgbooming@163.com

地址: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4号2栋306室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3号(关于202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)

作者:海关总署 来源:海关总署 时间:2022-01-17 16:43:56 浏览次数:
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【内容类别】其他 【文  号】公告〔2020〕123号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 【发布日期】2020-12-02 【生效日期】2020-12-02 【效力】有效 【效力说明】

东莞代理进出口   东莞代理出口退税  东莞代理新旧设备进出口  代理牛皮进口  东莞国际货运代理  进出口代理  进出口代理公司 进口报关代理
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,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(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)实施特殊保障措施。现将2020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
其中,2020年我国以在途方式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农产品(税则号列04012000、04014000、04015000)已达到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,因此2021年度进口新西兰第一类农产品不能适用协定税率。此外,2021年是对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、第三类和第四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最后一年,2022年已无可扣减数量,特殊保障措施触发后,有关在途产品不再适用协定税率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2020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.doc


关键字: 
版权所有©2017 东莞市蓬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 备案号粤ICP备11004043号
地址: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4号2栋306室 
电话:0769-83016033   传真:0769-83016022   邮箱:dgbooming@163.com在线客服